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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08:53:40


2024)豫01强清6号

2024年6月21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郑州星之路模特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之路公司)失联、长期停止经营,吊销未注销超过3年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星之路公司进行强制清算。2024年8月1日,本院裁定受理星之路公司强制清算一案,依法成立星之路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指定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负责人为回忆。清算组向本院提交星之路公司《财产状况调查报告》《清算报告》及《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报告》,称清算组穷尽一切调查手段,均未查询到债务人财产线索,因星之路公司现无可供分配的财产,债权申报期间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法继续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请求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星之路公司无可供分配的财产,债权申报期间无债权人申报债权,无法清算,应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故清算组请求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一、确认郑州星之路模特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报告;二、终结郑州星之路模特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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