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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行窃变抢劫 无业游民再入监

  发布时间:2004-07-14 08:39:16


    一刑满释放的外地人员,流窜到郑州后,潜入一市民家中行窃,被归来的主人逮个正着,为抗拒抓捕,该流窜人员持刀将俩人扎成轻微伤。2004年7月10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被告人张俊保因其盗窃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2岁的张俊保是甘肃省永登县人,因犯流氓罪被刑满释放后,便到处流窜,居无定所。2004年3月10日晚上20时许,张俊保携带匕首外出盗窃,发现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123号院1号楼附6号的丁泳家中没有灯光,便从窗户跳入进行盗窃。行窃途中,被在外就餐后回家的丁泳、韩伟夫妇等人发现,张俊保持匕首逃跑,被韩伟、丁泳抓住,张俊保为抗拒抓捕,用匕首将韩伟胸部、丁泳头部刺伤。后丁泳在邻居荆文辉等人的帮助下将张俊保当场抓获,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经法医鉴定,韩伟、丁泳的损伤均属轻微伤。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俊保因入户盗窃被发现,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应予惩处。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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