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相关设备;
项目预算:3630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交纳的社保缴纳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及纳税证明(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其中任意1个月即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开始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相关事宜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
2.报名邮箱:zycaigouzy@163.com
3.报名文件中应当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4.评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注意查收和回复)
5.联系人:王老师 牛老师 0371-69520421
四、评审方法
供应商响应需满足所有要求,价低者成交。
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五、评审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一正三副胶装,密封好于评审时带至评审现场(提示:请自报名后,及时准备响应文件)。
2.评审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审判楼306室(东门进入大院,从立案大厅大门进入东审判楼,乘电梯至3楼)。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①尼康Z62相机(配24-200镜头)两套;②华为VISION智慧屏SE3一套(含壁挂支架);③“财富之手”品牌加高款或相同质量电动摇号机(100球)一套。
2.服务要求:供应商需保证货物为全新原装产品的同时保证货物质量。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该批次产品有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需在要求时间内无偿更换。
供应商免费送货、安装并提供培训、免费咨询等售后服务。
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起14日历日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
*供应商需提供响应产品相关图册
二、其它
1、供应商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款、税金、运输费、安装、调试、培训费等。
2、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向供应商支付全部货款。
3、送货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1:供应商使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专用邮箱须知
附件2:供应商参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行采购项目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