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我为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根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郑重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将党的决策部署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到司法审判具体实践中,努力推动平安郑州、法治郑州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深入践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坚持能动司法,将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融入法院建设和执法办案。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规定,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三、坚持公正司法。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勇于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坚持高效司法。加强工作统筹,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审判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着力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切实做好释法明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五、坚持廉洁司法。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要求,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自身要求,杜绝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格遵守审判工作秘密,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坚守廉洁底线。
承诺人: 袁小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