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款后“失联” 法官释法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4-07-06 09:03:32
近日,中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仅促成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还成功解开了双方心结,让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再续多年友情。
被告蔡某以信用社贷款到期为由借原告张某5万元,蔡某当场给张某出具一份借条,同时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抵押,签订车辆(质)抵押协议书一份,承诺3日后还清全部借款。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张某称多次向蔡某打电话催要借款, 其一直未按约定偿还原告全部借款,电话无人接听,家中也找不到人,就连当时抵押的汽车也偷偷开走了。张某无奈之下通过“和谐中牟”诉源治理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
案件通过微信小程序委派给官渡镇人民调解员蔡彦发,收到案件后,调解员首先通过电话联系了被告,询问双方关系如何,被告称与原告关系很不错,原告人也仗义。调解员随即说道:“不能仗着人家仗义,你就辜负人家的一片好心啊,你做的事觉得合适吗?”被告顿时沉默不语,见还有调解的余地,于是联系双方当面调解,见面后两人互不搭理,过了几分钟,原告情绪激动地对调解员说:“他就是说话不算话的人,他有困难我帮,你看看他做的这些事,真是没法提!”
调解员转而又问被告:“是不是家中有啥困难?”
被告面露难色地说:“我现在是真想还钱,可是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我做的小生意赔了,现在连家里的基本生活用钱都困难。”
调解员本着化解纠纷,不伤朋友间和气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工作,经过调解员近一个半小时的耐心调解,原告念及朋友间的情谊,最终同意让被告分期偿还5万元借款。
至此,这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下一步,中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优势,加大调解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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