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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科技赋能 助推纠纷高效化解

发布时间:2024-07-06 09:00:10


金水区人民法院 郑州中院 2024年07月05日 20:12 河南


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杨金人民法庭依托智慧矛盾调解系统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房东张某将其所有的一处房屋授权某中介公司对外出租,期限23个月,后中介公司向张某支付了两个月租金。3月,该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租客魏某,期限一年,魏某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一年租金并入住。5月,房东张某因迟迟未收到中介公司后续租金并发现中介公司已失联,为及时止损,房东张某要求租客魏某搬离。租客魏某则认为自己已向中介公司足额支付租金,不应搬离,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就此事几番协商均无果。为解决纠纷,魏某在“郑好办”APP上通过“我要解纠纷”板块提交了纠纷信息,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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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案涉及多方法律关系,人民调解员在收到该纠纷线索后对于如何调解也发了愁,于是联系金水法院杨金法庭指导调解工作。员额法官王尧收到该纠纷信息后,立即与调解员马宏志沟通,分析各方权利义务,明确承担责任的主体为中介公司,而房东张某和租客魏某都是受害者,二者继续僵持对立不仅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还会引发新的纠纷,可能对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随后在王尧的指导下,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双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最终张某与魏某达成协议,商定双方暂时各自负担一部分损失,之后共同追究中介公司的法律责任。当日,租客魏某提交了撤案申请。




技术赋能诉源治理 助推高效化解纠纷

金水法院智慧解纷实行“1234”工作法,即一个平台,两个主体,三周解纷,四周分流。依托金水区社会治理综治中心智慧矛盾调解系统平台,开设法庭端口,由包村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两个主体”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中心向法庭推送,包村法官及时跟进、指导调解,联合基层解纷力量,争取在三周内化解纠纷。该平台受理的各类案件,在第四周根据调解结果进行归口引流,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近年来,金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人民法庭“法官包村”工作深度融入区平安建设体系,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时效,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金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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