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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的烦心事

发布时间:2024-06-25 16:12:21








老赵是一名务工者,2022年在被告公司的工地上务工,工作期间不慎受伤,送医治疗花了不少钱。讨论赔偿问题时,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遂申请仲裁,因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次年,老赵又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仲裁,双方不服仲裁结果,均诉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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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天才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诉求,梳理案情,通过系统发现双方还存在多次诉讼纠纷。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调解或许更能够让该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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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化解矛盾的原则,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王保华参与。调解过程中,老赵明确表示不想走保险,因为保险理赔时间长,理赔金额不确定,一时半会儿也拿不到钱。被告考虑到公司的处境,想让老赵走保险。经思量,法官认为从老赵着手,会更快更好地促使矛盾化解。为了打开老赵心结,打消其顾虑,法官与调解员积极做老赵的思想工作,让老赵明白了法官不仅仅是化解双方的矛盾,更是真心实意想要解决他目前的困境。

考虑到老赵家在云南,路途遥远且身体不便,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调和,明确伤残鉴定可以在住所地做,避免来回奔波,打消了老赵的顾虑,愿意与被告达成初步共识,被告分两笔向老赵支付工伤赔偿款与后续医疗费。即被告先支付一部分费用给老赵,老赵配合被告办理向保险公司理赔手续、伤残鉴定及代为理赔授权委托书,第二笔款待办理完保险后再进行支付给老赵。

然而调解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双方虽然达成了初步共识,但就第二笔赔偿款及医疗费的支付时间争论不休。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在法官与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现场和保险公司对接,明确时间、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伤残鉴定的时间和地点。没了后顾之忧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

至此,经历长达两年的诉讼“拉锯战”圆满画上句号。             


来源:中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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