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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人,平凡事 | 李老太的烦心事解决了……

发布时间:2024-06-03 15:26:28



郑州中院 2024-06-03 12:35 河南




凡人微光,星火成炬。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平凡的存在。但正是这些平凡的人,他们身上的一桩桩小事,却如点点繁星,闪耀着温暖而独特的光芒。郑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身边人,平凡事”专栏,旨在记录法院中那些平凡而又真实的故事,这些故事,或平凡质朴、或动人心弦,从他们的身上我们不仅了解法院工作的日常,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人性的光辉。今天讲述的故事是“李老太的烦心事解决了……”




“我们都快70了,还在跑着打官司,对方还不配合,到底该咋办呀?”2024年3月,巩义市人民法院城区法庭内,满头白发的马老先生止不住的向承办法官魏光辉哭诉。

“您别急,这事既然已经到我们这了,我们肯定圆满给您解决了,您放心。”常年办理交通案件的魏光辉微微弯腰,耐心又坚定地安抚着两位老人。
这是一起十分常见的交通事故案件,2023年10月底,年近七旬的马老先生驾驶两轮电动车载着老伴李老太在行驶途中,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李某鹏相撞,三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李老太身上多处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李某鹏三根肋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马老先生与李某鹏负同等责任。双方因赔偿数额调解无果,李老太向巩义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000余元。
对办案经验丰富的魏光辉来说,办理这样的交通事故案件不过是“小菜一碟”。但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若双方对簿公堂不仅会加重诉讼成本,而且简单的一判了之也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魏光辉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
经依法审查,魏光辉查明原告李老太多处骨折,造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15000余元的事实成立。因为李某鹏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属机动车,且并未投保交强险,李老太的损失也未超出交强险各分项的赔偿限额,根据法律规定,该损失理应李某鹏全部承担。另一方面,事故也造成李某鹏三根肋骨骨折,发生事故前李某鹏一直在企业工作,每月平均工资5000元,李某鹏提供的证据显示其实际误工三个月,误工费的损失也客观存在。同时,事故还造成李某鹏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魏光辉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决定以理服人,围绕“调”字做文章,继续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
由于当事人年龄相差较大,在办理案件中,魏光辉向当事人双方表示,案件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在表达诉求时也要将心比心。随后魏光辉先向李某鹏讲解机动车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要求其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李老太的各项损失;其次,向李老太说明李某鹏因误工等产生的客观损失,李老太的老伴马老先生在事故中也有过错,更应该给年轻人做个表率,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魏光辉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李某鹏最终通过微信当庭向李老太支付全部赔偿款4500元。收到赔偿款后,李老太与老伴马老先生高兴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碰到这个法官,真好。”李某鹏也高兴地说,“交通事故纠纷都处理完了,我终于可以安心外出工作了。”
看着两位老人满意离开的背影,魏光辉说,“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对于老百姓来讲,工作中、生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来到法院是希望能够解决问题,而不是来‘走程序’的。案结事了、双赢共赢,能够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放下包袱,走向新的生活,才是我们执法办案的最佳效果。”


来源:巩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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