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庭搬到“家门口” “线上”+“线下”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30 16:20:01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作用,主动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5月21日上午,荥阳市人民法院汜水人民法庭到王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的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成功调解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称赞。
2021年9月,陈某经人介绍到房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管道安装作业,工程完结后,房某还欠陈某7250元劳务费、360元生活费及返程交通费829.70元没有付清,后经多次催要,房某仅微信转账给陈某2000元,剩余劳务费等拒不支付,无奈之下,陈某将房某诉至法院。
上午10:00,被告房某迟迟未到法庭,孙新蕾庭长再次打电话,了解到被告不能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且标的不大,之前电话沟通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建立微信群调解此案。在孙新蕾庭长的组织下,被告出示了主要证据,原告也将诉求发到微信群里,双方当事人“线上”+“线下”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就支付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进行沟通、协商。调解过程中,孙新蕾庭长从情、理、法多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逐步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耐心反复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支付事宜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对于微信调解的效果,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
荥阳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巧用微信建群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极大畅通了民事纠纷化解的途径,不仅为当事人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成本,让调解变得更方便、更快捷,更是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荥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绘就和美乡村新“枫”景。
来源:荥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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