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6:45:24
(2023)豫01破77号之二
关于河南灼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灼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5月31日,灼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以灼华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已基本结束,但仍需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问题为由,向本院申请终结灼华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经审查,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但应予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灼华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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