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提质增效 郑州中院融合法庭首次推出“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4-04-28 09:13:49
4月26日,郑州中院开庭审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与以往的庭审不同,整个庭审除了审判长和当事人,并未见书记员忙碌的身影,这是郑州中院首次适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的新模式。
该案是一起法官独任制审理的案件,因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开庭前,法官与原被告进行了沟通,询问其是否同意采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双方当事人在了解该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后均表示同意,并签署电子签章。庭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自动语音识别,完整记录整个过程,双方当事人跟随法官节奏完成了答辩质证等环节,无需等待书记员记录,整个过程紧凑流畅,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闭庭后,系统自动将庭审录音录像同步至电子卷宗。音视频同时存储备份、并支持完整性哈希值校验,如需查看相关记录,可以回看庭审录音录像。
近年来,郑州中院为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群众参与诉讼的便捷需求,已建设完成跨网络、跨空间的多功能融合法庭,支持法院现场开庭、互联网开庭、远程提讯等多种模式开庭。这次在多功能融合法庭的基础上,上新“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相较以往使用人工记录庭审,“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解放了书记员的听写能力,突破人力记录速度,通过全过程录音录像,准确、快速、真实、完整记录庭审过程,而且有效节省了整理、核对庭审笔录的时间,让书记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其他事务性辅助工作中,同时促进法官规范主持庭审,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
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改变的只是庭审记录形式,庭审流程没有变化。郑州法院将积极学习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推进“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在更多法院、更多类型案件审理中广泛应用,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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