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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拖欠租金近三年 法官调解让“两难”变“双赢”

发布时间:2024-04-28 09:10:08


“第一批租金被告已经支付完毕。真的很感谢法官,困扰我们快三年的事情终于解决了!”近日,一起经历两次诉讼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实现了双方的互利共赢。


案情回顾



2020年11月,河南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某管理公司”)将位于郑州某家居建材城临街房屋出租给一家影楼使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0年11月起至2027年5月,租金约定为按季度交纳。自2021年8月起,影楼一直未按期支付租金,某管理公司多次催促未果。2022年7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管理公司把影楼诉至中原区法院,要求支付房租94万余元及滞纳金。
面对起诉,被告影楼辩称拖欠租金是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房屋用了不到一年,就开始出现房顶和墙体漏水、地面下沉、墙体裂缝等现象;影楼内的室内装饰、器材等设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维修过程中发现房屋多处质量不达标,但某管理公司对房屋修缮问题一直没有拿出合理的方案,房屋还一直有裂缝和漏水现象。因此,才迟迟没有支付房租。诉讼中,被告影楼还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
针对双方的分歧,法院组织了多次调解,但没有实质进展。考虑到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后续如何修复和修复费用如何分担等,双方经过协商后同意撤诉后进行鉴定,待拿到鉴定结果再决定如何解决争议。
今年年初,原告某管理公司再一次诉至法院。根据原告陈述,双方拿到鉴定结果后,自行进行了协商,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才再次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影楼支付拖欠的租金160万余元。
面对原告的第二次起诉,承办法官曹媛媛高度重视,考虑到双方纠纷持续时间较长,如果不能妥善化解,还可能导致双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因此,她尝试一揽子解决双方的争议。为了提高调解效率,她特意通知双方负责人到庭参与调解,当面向负责人释法析理,分析诉讼风险和成本,引导他们理性对待纠纷,互谅互让。经过几轮的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影楼自行找人修复地面,并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某管理公司同意免去一定时间内的租金,以便影楼能够顺利完成修复工作并恢复正常经营。
在原告收到第一笔租金后,原、被告双方共同为曹媛媛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纠纷,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还维护了双方的关系,为今后继续合作奠定了基础,实现了‘双赢’。”某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说。

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能动司法贯穿法院工作始终,抓实“公正与效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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