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执行 | 让执行的春风暖到群众心间 发布时间:2024-04-11 11:39:07
执行是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强制执行是彰显司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其意义绝不仅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充分释法明理,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让群众知守法用法。
“感谢法官给我的信任和机会,我一定会兑现承诺,按约定还钱!”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通过善意文明执行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争取了还款时间,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2022年,赵某以投资经营需要为由,先后向张先生借款35万元,并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然而在偿还部分款项后,张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赵某,只能将其诉至中原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赵某偿还张先生借款326390.5元及相应利息。由于赵某一直避而不见且分文未还,张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赵某名下的财产状况。但除了抵押给张先生的房子外,没有查询到赵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赵某迟迟不肯还钱,申请执行人张先生要求法院依法拍卖其名下的这套房产。按照市场价格,该房产拍卖后足够履行全部欠款。
执行员宋铁映再次联系了被执行人赵某,告知其如果在限期内仍不履行,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赵某态度十分消极,表示自己投资经营失败,当前没有能力偿还欠款,“实在不行就把房子拍卖了吧。”赵某说。
次日,执行员宋铁映上门了解房产情况,准备张贴腾房公告时,在被执行人家中见到了他的妻子,并向她介绍了案件情况。赵某妻子表示,该房产是家里的唯一住房,希望能保住房子。了解到赵某妻子有这种意愿,宋铁映又与她进行深入的沟通,希望她能再劝劝赵某,和赵某一起再想想办法,再凑凑钱,毕竟张先生也是多年的朋友,也是曾经帮助过赵某的人。赵某妻子表示,她一定再劝劝赵某,并想办法凑钱,希望张先生能再宽容一段时间。
随后,宋铁映又联系到申请执行人张先生,说明了被执行人当前的情况,征得张先生同意后,安排双方当面协商,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1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进行偿还,双方对此均表示满意。
“感谢法官,今天终于见到孩子了,我很高兴,给你们添麻烦了,以后看孩子的事儿我们会好好协商、互相配合的,再不让你们为我这桩‘家务事’费心了……”4月8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探望权纠纷,申请执行人王某如愿见到了女儿,并陪伴女儿度过了快乐而温馨的一天。
王某和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22年,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协议约定由母亲王某抚养大女儿,父亲李某抚养二女儿,王某、李某各享有每周一天的探视权。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行使探视权成为双方矛盾蔓延的“第二战场”。2023年10月以来,李某开始以种种理由拒绝王某探望其大女儿,还拉黑了王某的电话。因长时间看不到孩子,王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探望权这种行为执行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的特征,且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切身利益,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起初,申请执行人王某情绪很激动,对李某拒绝其探望二女儿的行为很气愤,而李某对王某也有诸多抱怨,称当初离婚的原因是王某与自己家人相处起来矛盾较多,担心孩子还小,王某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引导,所以不让刘某探望女儿。执行法官随后对两人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执行法官首先劝说李某,探望孩子是父母的权利,而且从孩子健康成长的立场出发,父亲和母亲的关爱和陪伴都是缺一不可的,李某不能剥夺孩子与母亲相处的权利。加之本案中调解协议是经双方签字确认而生效的,如果李某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法院会视情况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随后,执行法官又劝说申请执行人王某积极与李某沟通协商探望相关事宜,父母离异已给孩子造成了伤害,不要因昔日的夫妻矛盾“赌气”而影响孩子的成长,甚至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看着王某似乎还有些犹豫,承办法官当场表态如果王某还不放心,可以让李某将孩子带到法院,在其陪同下让王某探望,如果李某有任何对孩子不利的行为和语言,执行法官都会及时制止。
面对法官诚恳而又坚决地劝说,原本剑拔弩张的李某和王某间关系有所缓和,李某表示不再阻止二女儿与其母亲相见,王某也表示会配合好李某探望大女儿。随后,李某与王某约好8日上午在其住所旁与王某相见,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该起探望权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结。探望结束后,王某也对法院的柔性执行表示了认可和感谢,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行不仅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郑州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灵活创新执行措施,兼顾执行力度与执法温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