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法院:探索“七两”调解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24-03-12 10:15:40
为了更好的解决矛盾纠纷,巩义市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孝义”、“留余”文化成立了“三田留余”调解室,在长期的探索积累中,特邀调解员王成功又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经验,在调解中多次取得成功,让很多矛盾得以化解,调解员王成功把具体经验总结为“七两”调解工作法。
对巩义的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继承和创造性发展,成立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三田留余”调解室。
变环境,精心设计、巧手布局,我们的调解室变得温馨、温暖又温和,让当事人如居家中。
变心境,好环境产生好心情,通过调解“环境”的改变从而改变当事人的“心境”,使其放松心态,静下心来接受我们的调解。
热情,当事人到来时送上一句好话、递上一杯热茶、呈上一个座椅,动之情暖其心。调解员心中只有当事人,不分原被告。
真情,将当事人看做朋友、亲戚、家人,不能心不在焉,敷衍了事,舍身处地为他们想事、说事、成事。
诚心,待人以诚,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态度。当事人只有感受了你的态度,才有可能接受你的意见。
细心,调解中要细心观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细心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心态,摸准脉搏,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调解中,一说“土话”,就是说家常话、说家乡话、说接地气的话,说老百姓能听懂的话。这样说才有亲和力,才具感染力。
二说“行话”,调解中说情说理更要说法,法是本,要以法说事。千言万语都不能出法律这个圈儿,行话才具有强大的说服力。
知道了说啥,还要“会说”。说话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门艺术。在调解工作中,要讲究说话的方式、方法、技巧,甚至肢体语言都要恰到好处。说的好,事半功倍,水到渠成。
还要“会写”,说的好,还要写的好,调解结果最终要形成协议,制成卷宗,用语务求准确、规范、严谨、简练,做到不落毛病,不留后患。平时一定要总结经验,强化文字功底。
一借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之力。多与代理人勾通,联络,融洽关系,使其愿意调解、乐意调解、协助调解,让代理人成调解的助推剂。
二借法官之力。法官是调解员法律知识的最好老师,每天上班我们都和法官相处相知,遇到难题随时寻求帮助,这样法官就会成为我们调成案件的催化剂。
调解矛盾纠纷,力求司法成本最小化,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求司法效果好。做好调解降低司法成本,减轻法官压力。让小小的调解室,发挥出大能量。
二求社会效果好,大多数当事人因矛盾激化才到法院打官司,双方矛盾较深,结怨成仇。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和诚心沟通,要把仇人变成亲人,要把“敌人”变成友人。曾经很多当事人事后给我们发了信息说:“有你们,真好。”
“七两调解工作法”的成功探索为巩义市人民法院“三田留余”调解室注入了新的活力,今年以来,调解案件1042起,做到不开庭即能解决矛盾,减轻了老百姓的诉累,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巩义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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