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强清6号之一
2023年10月25日,本院根据河南九域龙源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省龙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旅行社)强制清算一案,并决定成立河南省龙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2024年3月1日,清算组向本院提交《河南龙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河南龙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核销专项报告》、《河南龙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清算组工作报告》、《河南龙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申请书》,请求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龙源旅行社强制清算程序。上述材料载明:龙源旅行社解散后无留守人员,清算组至河南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室对龙源旅行社财务资料进行接收,并发布龙源旅行社印章、证照遗失公告;经清算组调查,龙源旅行社无涉诉涉执案件,不存在欠付职工工资、社保及经济补偿金的情况;龙源旅行社税务状态为注销,不存在欠税问题;清算期间,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经清算组调查,龙源旅行社名下无可供分配的财产;清算组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调查,对龙源旅行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均予以核销;经清算组与现存股东沟通,不再制作清算方案。本院认为,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确认。清算组履行了法定职责,申请终结龙源旅行社强制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3月6日作出(2023)豫01强清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清算报告》并终结龙源旅行社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