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你们这个时候会来,你们法院大过年的都不休息的吗?”丁某不可置信地说道。
2月16日,大年初七
当家家户户还沉浸在
新春佳节喜庆气氛中时
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
抓住被执行人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
成功将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
拘传到案并促成执行和解
以“冬之飓风”迎“春之温暖”
切实做到了执行“力度”和“温度”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在王某与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河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王某192745.91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拖延履行法定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郑州高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人周芳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多轮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于是团队成员转变思路,尝试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丁某联系,但对方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下落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正月初七,大街小巷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为尽快兑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周芳团队决定舍弃休息时间,利用春节假期被执行人可能在老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在警务中队的配合下驱车前往周口市鹿邑县丁某的户籍所在地开展本次执行,并在丁某家中顺利找到了丁某,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说吧,欠申请人的钱你准备什么时候还?”
“法官,我是真不清楚啥情况啊,这个公司我只是挂了个名字,实际上我啥都没有管过,你们别再找我要钱了。”面对执行干警的反复询问,丁某却以公司不是自己在经营为由而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耐心对其释法明理,但丁某仍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只能将其拘传至高新法院。
从周口鹿邑县到达郑州高新区法院时已是晚上10点,丁某的儿子主动联系周芳团队,表示自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愿意履行义务,但一时间拿不出这么多钱,只愿意先拿出20000元。
“你这个案件标的那么大,而且时间也不短了,你再想办法凑点!”周芳团队一边通过电话向丁某儿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同时一边做申请人王某的思想工作试图促成双方和解。最终,经过多次协商,迫于强制执行的压力,丁某儿子当场履行案款55000元,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了执行和解,该案得以执结。
春节不打烊,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郑州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持续执行亮剑,聚势执行攻坚,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抓在平常,融入日常,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战果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来源:高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