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牟县桃村李村人民调解员李文立通过诉源治理平台接收了中牟法院委派的一起劳务工资纠纷案件,并运用“冷却调解法”,成功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原告张某某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8日在被告李某某处打工,二人签订合同,工程完工后,原告张某某向被告李某某多次催讨拖欠劳务工资,被告均以无能力支付劳务工资为由拖延支付,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调解员李文立仔细研究案件,在中牟县人民法院法官指导下,制定调解方案,随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调解意愿,电话里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接受诉前调解。
态度反转
第二天一早,原告张某某匆匆打来电话,“调解老师,我的调解诉求是限被告李某某在7天之内结清拖欠工资及利息,否则法庭上见!”原告激动地说。
未等李文立开口说话,原告就挂断了电话。
于是,李文立立即启动备用方案,决定从被告方打开调解“窗口”,李文立向被告李某某陈述了原告调解诉求后,被告态度也很生硬:“我没有经济能力在七天之内结清劳务工资,想去哪就去哪告!”
陷入僵局
此时,调解一时之间陷入了僵局,于是调解员李文立开始转换调解思路,采用“冷却调解法”,三天后,李文立觉得时机成熟,联系双方语重心长地分析这样僵持下去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听了调解员的一番话,双方态度逐渐缓和下来。
事后,李文立说;与其联系当事人勉为其难地调解,不如等双方冷静下来,自己产生调解意愿再开展调解工作,这样就会顺利化解矛盾纠纷。
峰回路转
几天后,李文立的“冷却调解法”果然奏效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发生了180度转变,均改变了调解诉求,于是李文立抓住良机,联系当事人采用线上、线下联调的方式,经过耐心释法析理,梳理不履行发放工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详细分析利弊,及时了解双方想法,劝说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不断提出完善调解方案的建议,以更快、更好地解决纠纷。
在李文立近三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下,这起劳务工资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并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在调解室门口,原告小张对李文立说:“真的感谢,感谢你让我冷静了几天,我在这几天想通了,要不然这个纠纷不知道还得多久才能解决。”
“都是经常打交道的,咱别那么大火气,遇事情多冷静没啥坏处,冷静过后就会理智的处理问题。”李文立颇有经验地说。
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时,奔着问题去,向着难处行。针对不同的纠纷,对“症下药”,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根据“以人为中心”的调解理念,转变以往“以事为中心”(就事论事)的调解思维模式,摆脱受到“情绪和情感”的“意气用事”对公平公正调解矛盾纠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