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08:47
(2023)豫01破90号之三
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孙中丽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航空港区诺老大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老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诺老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诺老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应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月22日裁定宣告诺老大公司破产并终结诺老大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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