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及多元解纷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努力“不让纠纷成为诉,不让诉讼成为判”,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2023年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493件,调解成功率61%,调解成功自动履行率65%;年度新收民事诉讼案件7340件,较2022年减少949件,降幅达11%。
只有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推、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才能不断激发诉源治理外部合力和内生动力。郑州航空港区法院立足执法办案工作实际,以《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实施为契机,主动向区党工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并批示推动,区政法委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人员、经费和工作机制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由区政法委牵头抓总,先后投入900余万元,整合21家服务职能单位,建设成立航空港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
同时,在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无讼社区”和“无讼乡村”建设,提升“万人成讼率”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形成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2023年1-9月,航空港区万人成讼率71.39件/万人,远低于全市162.14件/万人、全省98.66件/万人。
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也是人民调解法赋予基层法院的法定职能。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依托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做深做细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及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双向通报机制,及时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旁听庭审机制、个案辅导机制、典型案例示范机制,制发民商事、婚姻家事类《调解笔录模板》,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能力。邀请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处长曹永灿为全区人民调解员解读《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共识。
出台《关于建立法官与各办事处、乡镇及重点行业、部门诉调对接联络机制的意见》,建立调解组织指导法官名册和双向对接机制、考评机制,确保法官指导调解做到人员明确、责任到位、运转有序。推动“人民调解平台”、“平安建设促进中心矛盾化解平台”、“诉讼服务平台”三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提升人民调解服务水平和效果。
坚持源头治理,在房地产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中小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涉民生重点领域加强府院联动,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搭建了全覆盖、广合作、全链条的诉源治理联动体系,形成了“法院+社会各界”的专业化、行业化解纷格局。建立政府参与矛盾多发领域纠纷源头化解机制,针对建设工程类纠纷占比较高的情况,精准定位涉及案件较多的34家“病灶”单位和企业,通过研析,总结问题危害,提出对策建议提交区管委会。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各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专门致函法院征询整改措施,推动实现矛盾源头化解。
建立矛盾预警多部门联调会商机制,对问题突出、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区政法委牵头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定解决方案,将逾期交房类、物业类案件委派分流至房产协会、物业协会、建设局、房管局共同调处,以示范性判例结果指导行业、部门将700余件逾期交房纠纷化解于前端。建立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前置程序,指导人民调解联合办事处、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屋征迁、村民待遇、空补政策等问题在群众家门口一揽子化解。2023年调解前置程序处理婚姻家事纠纷近600件,高效解纷的同时,有效减少了衍生诉讼。完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程序,与仲裁委建立劳动争议案件通报预警机制,仲裁委对其拟不予受理的案件先行向法院通报,双方共同研判,杜绝仲裁前置走过场;将法院改变劳动仲裁结果的判决逆向通报于仲裁委,形成示范性判例指导。通过机制,某航空货运公司58件劳动争议案件,以2件案件示范性判决,推动56件案件诉前化解。
做好新时代调解工作空间广阔、责任重大。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南、法治河南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