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4:53:51
(2023)豫01破90号之一
2023年9月6日,本院根据孙中丽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航空港区诺老大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老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本院认为,依据管理人对诺老大公司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诺老大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8日裁定宣告诺老大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