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破53号之五
本院根据黄河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申请已作出(2022)豫01破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黄河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本案中,黄河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并分配完结,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应予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7日裁定终结黄河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