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 01 破 96 号
2023 年 12 月 15 日,河南汇盟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称经调查,未接管到现金、财务资料等任何财产。结合河南汇盟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事实,管理人认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债务人无财产支付破产费用,无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本案中,管理人未接管、调查到河南汇盟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及公司账簿、印章等资料。本案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于 2023 年 12 月28 日作出(2023)豫 01 破 96 号之一裁定:一、宣告河南汇盟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河南汇盟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