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0:25:23
(2023)豫01破97号之一
2023年10月9日,本院根据文丙新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万盛达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万盛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万盛达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和解或重整可能,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6日裁定宣告万盛达公司破产并终结万盛达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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