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0:57:37


(2023)豫01破80号之一

2023年8月18日,本院根据常雯露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盘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25日作出(2023)豫01破80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法学汇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盘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盘扣公司已于2021年4月停止经营,现无办公地址、无在职职工。管理人未接管到盘扣公司完整的财务账簿和凭证,接管到盘扣公司部分实物资产和银行存款20.15元。管理人向各股东发送《管理人通知书》,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已通知部分存在不正常收入的股东解释说明并返还财产,但截至管理人《河南盘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报告》出具之日,未有股东联系管理人履行出资义务或返还财产。管理人征询各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无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愿意承担相关费用,故管理人未对相关股东提起诉讼。盘扣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依据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变价方案,将实物资产变价人民币1000元,并联系债务人开户银行将盘扣公司银行账户余额20.15元进行划扣(实际划扣20.16元)。截至该报告出具之日,盘扣公司现有资产为人民币1020.16元。且截至报告出具之日,经管理人调查认定无异议债权为3笔职工债权,共计人民币109237.75元,除职工债权外,未有其他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院认为,盘扣公司早已停止经营,且经管理人尽职调查、催缴股东出资和追收,管理人未能接管到盘扣公司的财务账簿等资料,公司股东至今未缴纳出资,且无利害关系人愿意垫付诉讼追缴的相关费用。根据管理人对盘扣公司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盘扣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4日裁定宣告河南盘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一二十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