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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创建 | 都是车位惹的“祸”

发布时间:2023-11-06 15:28:59


“乔法官,谢谢你们为我解决了停车难题。”前不久,李先生给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乔婉婷打来电话,感谢法官为其解决了困扰。

李先生是郑州某小区的业主,因生活需要,与邻居张某签订了《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以71500元价格购买了张某名下的车位。但车位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状况,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张某返还车位款71500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乔婉婷联系双方当事人到院了解情况。被告张某表示,“我和李先生在签订协议当天已经到物业办理了车位所有权变更手续,转让合理合法。”张某还说,原告要求退款主要是因为车位出口有变化,不方便使用,物业已经同意协助解决,因此不同意解除协议、返还车位款。对此,李先生表示,小区的停车位是机械车位,自己从张某处购买的车位在第一层,如果第二层停车了,自己的车就会被移至左边,但是左边没有出车口,车要出去的话每次都需要联系物业,非常不方便,因此要求退款。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乔婉婷向小区物业进一步了解了情况。针对原告车位实际使用情况,物业给出了解决方案——提供一张复位卡,车位移动后由原告自行操作车位复位,并表示如果原告在使用中遇到问题,物业会全力协助解决。

找到问题所在,乔婉婷法官对症下药,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缓和双方的情绪,她首先了解了原告对车位的需求,并介绍了物业提供的改进办法,同时引导被告从邻里关系的角度换位思考。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继续使用车位,被告张某于10月底前退还原告李先生5000元。

协议达成后,张某按约定退还了李先生5000元。对于这一结果,双方都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至此,该起因车位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民生案件无小事。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充分发挥法院定分止争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中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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