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15:29:34
(2023)豫01破58号之一
2023年6月14日,本院根据俞光群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启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启东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办公,管理人因查找联系不到该公司,无法办理交接事宜,未能接管启东公司的印章、财务账册、债权债务清册、职工人事档案等资料;经管理人调查,启东公司在银行账户内余额为零,名下无不动产、无车辆、无证券、无网络资金,未发现启东公司有注册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经核查,启东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认为启东公司的唯一股东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不再垫付费用让管理人追缴股东出资;截至2023年9月15日,管理人共接收6位债权人申报6笔债权,均有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申报依据,管理人经过审查对上述6笔债权予以确认,债权总金额为205664.9元;管理人为履行职务已垫付破产费用445元。启东公司资产为零,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亦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启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启东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0月27日裁定宣告启东公司破产并终结启东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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