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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高速想蹭他人ETC?先看看什么后果!

发布时间:2023-10-25 09:41:16


为省下高速通行费,客车司机竟在利益驱动下,动起了歪脑筋,采取跟车方式,逃避高速通行费。近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对一起逃避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案件情况


田某驾驶客车从事郑州至南阳路段间非法拉客运营活动为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田某驾车驶出部分收费站时提前拔掉该车ETC卡趁车流较大、高速工作人员不备之际在起落杆未落瞬间紧跟前车从ETC车道口强行通过以此逃避全程高速公路通行费经收费站核查统计被告人田某驾驶客车采取类似手段逃避高速公路收费高达66次逃避收费人民币8339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田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田某主动补缴其偷逃的高速通行费,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理。综合全案量刑情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田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通过非法手段偷逃高速过路费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涉事司机不仅要补缴相应偷逃费更要面临法律制裁广大车主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文章出处:自贸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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