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这个房子我们要了13年都没要来,今天终于拿到手了。”日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侵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季士方线上、线下30余次沟通调解,5次更改调解方案,情理法并用,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至此,一场历时10余年的房屋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购买的新房为啥住不成
2010年7月30日,王某某(买受人,已故)与案外人河南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出卖人)签订《城改房买卖合同》,购买一套销售面积120.57平方米,总金额为286957元的城改房,王某某分三次支付全部购房款。2011年7月11日,王某某办理了前期入住手续,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向王某某交付了房屋。然而,当王某某满心欢喜地前来收房时,却发现新房里住着其他人,后多次要求占房人腾房一直未果,直至2021年12月2日王某某去世也没能要回新房。
十三年积怨难抚平
经了解,案件纠纷起源是开发商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欠占房人胡某工程款,胡某称开发商不给工程款,就占其开发的一套房屋(即王某某购买的房屋),事实上开发商与胡某并未签订以房抵债协议。2010年7月,当王某某全款购买案涉房屋后,发现胡某将一些杂物堆放在房间,便要求物业通知胡某限期清空房屋。几个月后王某某再来查看房屋,发现胡某还未搬离,便报了警,在警察的协助下胡某腾空了房屋,王某某锁好房子后便回了老家。此后的十多年间,胡某的这种非法侵占、搬离、再侵占的闹剧一直在上演。2021年12月2日王某某因病去世,其合法继承人对案涉房屋主张权利并依法提起诉讼。
悉心调解促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经一审审理后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郑州中院。承办法官季士方了解案情后,意识到双方10多年矛盾纠纷积怨很深,如果直接判决的话不仅不利于纠纷解决,相反会加剧矛盾激化。于是在初期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然而,无论法官如何劝说,上诉人胡某态度强硬,扬言二审让其败诉,绝不会善罢甘休,会一直信访到底,绝不腾房,一时调解陷入僵局。
对此,承办法官没有气馁,经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渐渐地胡某态度有所缓和。接着,季士方乘热打铁与被上诉人沟通调解,但被上诉人情绪激动,称上诉人无端占有案涉房屋十几年,导致王某某在世都没有住进房屋,坚决不同意调解,调解又陷入停滞。
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会尽百分努力,在调解过程中,面对困难和阻力,承办法官不抱怨、不放弃,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多次调整调解方案,线上、线下反反复复沟通30余次,双方对抗情绪趋于缓和,调解意愿逐步建立。针对涉案房屋占用费和防盗网安装费用等争议焦点,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书,胡某承诺一周后搬离返还房屋。事后,当事人还专程给法院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法官感悟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像硬币的两面永远是同时出现的,引导当事人更多关注解决问题的办法,敢于提出和尝试不同的调解方案,是调解成功的基础。本案中,双方十余年的积怨未必能一次解决,反悔、推翻重来的经历必不可少,但每一次都为下一次找到更好的方案打下了基础。积极乐观和坚持不懈的工作精神也是调解工作中应具备的态度。正是经历一次次的尝试,才有可能离最终解决问题的“调解协议”更迈进一步,才能做到案结事了,体现法院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