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飞,中共党员,2019年通过选调入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先后在执行局、民一庭工作,现任民一庭员额法官,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办案标兵、调解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
作为一名法官,自穿上法袍走上审判台那一刻起,就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才能实现司法工作者的自身价值。刘宇飞深知,办理案件不仅要公正高效,更重要的是让公平正义以群众能理解、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他时常告诫自己,也提醒团队人员,接待当事人、接听电话乃至办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当事人,我希望遇到什么样的法官,我希望法官怎么办理案件,我们就要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去做”。把当事人的难事放在心上,早一天结案,就能早一天结束诉累,这就是刘宇飞公正高效办案的动力。
“不管结果怎么判,就冲着法官来这跑一趟,胜败我都服!”在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中,三名被告与原告是同单元的邻居。原告称2019年5月三被告在一楼院内拆除分户栅栏,私自建隔墙,搭建玻璃房,严重阻挡了原告客厅唯一窗户的采光和通风,要求被告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原、被告在庭审中情绪激动,又都对争议现场描述不清,各说各理。考虑到双方矛盾较深,其中两名被告又是年近70岁的老年人,很难准确描述案情,而且由于居住较远,出行不便,从家中到法院参加诉讼需要近两个小时,刘宇飞决定暂时休庭,与各方约定利用周末进行现场勘验。经过现场测量,刘宇飞分别询问了原、被告以及物业的意见。了解情况后,刘宇飞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对原、被告提出的问题、存在的困惑分别进行了解答,分析了他们遇到的困难和解决的方法,指出不同方案的利弊。通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被告表示愿意积极协商解决矛盾,原告也愿意做出让步,主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出现裂痕的邻里关系也得以修复。

办案的过程,同时也是审判经验积累的过程。刘宇飞始终坚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做倾听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还要做引导者,提炼出核心矛盾,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更好地化解纠纷。
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起诉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庭审中,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因删除计算机数据造成的损失,保留另案主张的权利。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劳动者称公司拖欠工资逼迫其离职;公司指责劳动者学历造假,试用期不合格,并故意删除公司文件,要求赔偿。面对这种情况,刘宇飞首先安抚双方情绪,劝导他们冷静处理问题,避免矛盾扩大。双方情绪稳定后,刘宇飞分别听取双方意见,核实拖欠工资数额、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离职原因、原告学历情况与实习期表现,通过技术人员确认被删除的文件恢复可行性及费用。随后,刘宇飞又从原被告角度,仔细分析情况,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面临的法律风险。该案从上午10点一直调解到下午6点,最终双方充分认识到了各自存在的问题,公司表示愿意支付欠付的工资,劳动者表示尽力恢复数据。公司当庭向劳动者转账付款,劳动者向公司出具了道歉信,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需要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要让双方把话说透、把事讲明,尽可能用调解方式平衡双方利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3月份,刘宇飞结案127件,其中调解31件,同时荣获该院办案标兵和调解标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作为基层法官,刘宇飞坚持案件办理不只在法庭内,还有法庭外。法官要不怕麻烦,肯下功夫,工作让群众看得见,释法让群众听得懂,用真心实意赢得信任,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
每一次敲响法槌,不仅仅代表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是克己奉公的警钟。“公生明,廉生威”,刘宇飞始终怀揣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把法律理论武装到脑中,把当事人装进心里,公正高效办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