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青少年维权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青少年维权岗”作出如下承诺:
1.关口前移,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庭“走出去”与将青少年“请进来”相结合,通过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教育青少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2.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毫不手软。
3.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年幼无知或一时失足犯罪的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免除后顾之忧。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要依法惩处,做到宽严相济,张弛有度。
4.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采取法律援助、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措施,同时做好对其他涉案未成年人的救助,加强案后跟踪帮扶。
5.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落实。针对“养而不教”或监护人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情况,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督促监护人正确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6.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婚姻家事案件,应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指导当事人冷静面对家庭矛盾和亲子关系等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在避免冲突加剧的同时,把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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