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09:11:23
(2021)豫01破65号之三
2021年7月21日,本院根据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园田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园田路支行”)的申请,作出(2020)豫01破申156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光大银行园田路支行对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鸽瑞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作出决定指定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担任鸽瑞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陈广彪。2023年3月24日,本院根据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3)豫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钢公司”)的破产申请。2023年4月23日,二钢公司向本院申请对鸽瑞公司、二钢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本院于2023年6月9日作出(2023)豫 01 破 24 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鸽瑞公司和二钢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因鸽瑞公司、二钢公司财产混同、人员混同、债务混同程度高、持续时间长,财产区分难度大、耗费时间长、成本高,为确保全体债权人整体公平清偿,本院已经裁定对鸽瑞公司和二钢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鸽瑞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1)豫01破65号)一案同二钢公司破产清算(案号(2023)豫01破24号)一案合并审理,本案依法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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