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09:08:15
(2023)豫01破34号之一
2023年4月12日,本院根据张琼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聚星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聚星众公司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聚星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和解或重整可能,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13日裁定宣告聚星众公司破产并终结聚星众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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