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破26号之一
2023年3月31日,本院根据常乾鸽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航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航宇房地产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航宇房地产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和解或重整可能,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6月12日裁定宣告郑州航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航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