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01破5号之一
关于郑州雅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辰文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郑州雅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前往雅辰文化公司注册地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已不存在,管理人通过电话、短信及邮寄等方式与雅辰文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多次联络,均未取得进展;管理人未能接管到雅辰文化公司的财务账册、债权债务清册、职工人事等档案资料,并且通过多种途径调查雅辰文化公司名下除零星存款(11.65元)外,无房产、土地、车辆及对外投资等其他资产。雅辰文化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名下亦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请求宣告雅辰文化公司破产并终结雅辰文化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经审查,本院认为,雅辰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下落不明,且雅辰文化公司已不在工商登记地办公经营,管理人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均未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管理人未能接管到雅辰文化公司的任何实物资产、印章、证照及财务账簿资料,并且根据管理人对雅辰文化公司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雅辰文化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雅辰文化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宣告雅辰文化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应予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一、宣告郑州雅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郑州雅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