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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堵车各不相让 出手伤人获刑赔偿

  发布时间:2004-06-29 15:45:00


    在公路上行车,出现堵车本属正常现象,只要司机朋友们相互谦让,即可路阔天空。但河南省登封市司机曹更森,在遭遇狭路堵车时,竟然出手将另一名司机打成轻伤,结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6月28日下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曹更森拘役二个月。

    被告人曹更森系该市大金店镇安庙村农民。2003年6月4日上午,他驾驶自家的一辆机动三轮车外出办事。当行驶至本镇南寨村一狭窄路段时,与迎面高某驾驶的一辆农用车正巧相堵。按理说,出现这样的堵车现象很正常,双方只要相互退让问题就可解决,但这两个年轻司机并不这么想,他们各执己见僵持不下。年轻气盛的曹更森首先与高某发生争吵,进而引起厮打,曹更森一怒之下,出手将高某左眼打伤。后经鉴定,高某左眼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更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更森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及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鉴于被告人曹更森已赔偿被害人高某经济损失4000元,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曹更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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