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法院“四查四报”促信访
作者:惠济区法院 刘咏 宋香花 发布时间:2004-06-29 11:00:31
郑州市惠济区法院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全力构筑信访格局,实行定部门人员、定立案、定期限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信访“四查四报”制度:一是常规排查,要求每月一查一报。二预警排查,要求随查随报,着力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三是应急排查,要求即查即报,妥善处理排查调处紧急情况。四是专项排查,要求专查专报,对特殊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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