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破57号之一
2022年7月7日,本院裁定受理郑州春天主题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酒店)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春天酒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春天酒店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和解或重整可能,春天酒店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月10日裁定宣告郑州春天主题酒店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春天主题酒店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