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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法院 |盘活资产256.21亿元、化解债务739.66亿元,郑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亮点频出

发布时间:2023-01-06 09:06:57


    郑州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如何,在助力企业发展有何举措?近日,从郑州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近年来,郑州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地方经济、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职能,健全完善机制,不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五年来,全市法院先后以破产重整、和解方式结案87件,其中重整成功亿元以上规模企业21家,盘活资产256.21亿元、化解债务739.66亿元。

    荣誉: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年来,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活动、涉某集团集中管辖案件审理、“问题楼盘”攻坚化解等重点和专项工作,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基层单位,部分干警先后荣获省市国企改革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个人一等功、绿城卫士、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机制:制定相关文件规范破产审判工作流程

    五年来,先后制定《破产案件立案规程》《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程》《破产管理人指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6件,规范破产审判的各项工作,做到破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主动对接国资、财政等部门,协商处理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障、税负等与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有关问题,建立破产费用补足机制,保障无产可破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推进。针对企业财产无法查实的情况,建立执行查控中心协助机制,由执行部门利用执行查控中心协助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建立破产财产快速变价处置机制,由执行部门配合进行网上询价后,或拍卖,或在债权人内部竞买,或实物分配。针对企业涉诉纠纷多的特点,组织全市两级法院执行部门,摸清涉破产企业执行案件底数,打通执行转破产快速通道,充分吸收执行程序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调查结果和处置程序。

    办理:快速高效处置“僵尸企业”

    坚持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全市法院破产审判部门建立僵尸企业识别机制,积极主动对接国有僵尸企业主管部门,服务关口前移,指导企业提交申请破产的相关材料。坚持快立快审,提高审判效能。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僵尸企业,只要具备主体资格证明、主管部门同意破产、职工情况说明、资产状况说明的,先予受理,再限期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畅通“僵尸企业”立案渠道。同时创新审判机制,简化审理程序,快速审结。坚持分类施策,提供精准服务。先后对69家僵尸企业,分类评估、分别处置,让无营业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及时市场出清,推动无清偿能力但仍有营业价值的僵尸企业实现破产重整,鼓励已丧失清偿能力但有部分营业价值且未出现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兼并重组。2019年5月,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采取府院联动、集中审查分组受理、简案快审等工作措施,提前完成省法院确定的“国有僵尸企业”破产审判任务69件,规范市场主体退出、释放生产要素,其中盘活土地1261617.07平方米、房产283000.47平方米,清偿债务62510万元,化解债务444852 万,安置职工7906人。

    设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提高行业自治水平

    2019年5月,郑州中院作为业务指导单位,设立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三年来,协会开展管理人单位的管理、培训、惩戒等工作,提高破产管理人行业自治水平、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职业道德素养,为破产案件的高质量办理提供支撑。严格管理人指定人程序,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对指定管理人中的分工与职责、公告、指定方式等程序及相应工作予以明确规定,并成立评审委员会,建立候审管理人、评审小组成员双摇号的评审机制,有效地防范指定管理人中的廉政风险。

    成果:开展专业理论研讨提升破产审判质量

    2017年以来,郑州中院联合省法院、省社科院、河南大学共同举办“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6年来,先后收到论文800余篇,10000多人通过线上线下参加论坛活动。如今,“中原破产法高峰论坛”已成为展示和交流破产法学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优秀平台,成为在我国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活动,成为我省破产理论研究和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化名片。为研讨破产疑难问题、交流破产实务经验、提升破产业务能力,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创办“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邀请法院、管理人单位、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等专业人士进行研讨交流,已连续举办26期,形成了成熟的“论坛+沙龙+培训”郑州模式,为郑州乃至河南的破产队伍建设、专业发展作出努力,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相关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创办“公司法案例阅读会”。每一期确定一个公司法专业问题,围绕典型案例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研究。编著《案例评析——法官和学者双重视角》丛书,巩固、提升调研活动成果。

    解难:推进破产专案办理帮助企业纾困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拯救功能,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对企业进行依法救治,使企业摆脱困境,浴火重生,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2020年11月以来,根据最高法院指定安排,郑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负责审理河南某集团相关集中管辖案件,共审理涉某集团集中管辖案件1247件,涉及标的额近85亿元,累计结案1181件,调撤结案803件,调撤率67.99%。集中管辖以来,根据案件的轻重缓急、社会影响、企业承受能力以及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阻碍程度等因素,对案件分类施策。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改革重生争取了空间,维护了省域司法环境稳定。且集中管辖工作开展至今,未发生一起因某集团债务危机引发的恶性信访事件或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亦未发生因强制执行导致某集团及关联公司核心资产被评估、拍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脱困重生的情况。相关案件的高质效审理,有力帮助省内重点国企纾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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