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 01 破 96 号
2022 年 12 月 30 日,郑州温源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
院提出申请,称和解协议已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
本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
定认可,并终止和解程序。本案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和解协议进行表决,债权人段文昌表
决通过和解协议,占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 100%,代表的债
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00%,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
解协议对债务清偿作了具体约定,具有可执行性。本案和解
协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破产法规定,本院予以认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一、认可郑州温源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
解协议;二、终止郑州温源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