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破94号
2022年12月23日,河南鸿光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称经过调查,管理人未接管、调查到公司的财产,债务人印章、账簿、营业执照下落不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诉讼费等费用,管理人请求法院终结河南鸿光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经管理人调查,管理人未接管、调查到债务人财产,公司账簿、印章等下落不明,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足以支付本案的破产费用,管理人申请终结本案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暂保留管理人,以处理遗留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定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河南鸿光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河南鸿光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