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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09:04:46


(2022)豫01破42号之一

2022年6月27日,本院根据殷章伟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管理人共接收债权人殷章伟申报1笔债权,审查后确认债权金额276767.48元。经管理人调查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为26.06元,名下无房产、无固定资产、无存货等其他财产。管理人未接管到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任何财产,可供分配的财产为零。债权人不同意垫付费用由管理人继续执行破产事务如追回应收款、追缴股东出资等。本院认为,依据管理人对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亦无和解或重整可能,符合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破产。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河南万世佳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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