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3 14:19:11
(2022)豫01破43号之一
2022年6月27日,本院根据曹方平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三个鲜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郑州三个鲜商贸有限公司除银行账户有余额28.43元外,无其他可供清偿的财产。本院认为,郑州三个鲜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1月21日裁定宣告郑州三个鲜商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三个鲜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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