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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7:15:38


(2022)豫01破88号之二 

本院根据李秀兰的申请于2022年10月11日裁定受理新郑市处优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10月14日指定郑州国通破产清算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新郑市处优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11月30日,本院根据新郑市处优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新郑市处优商贸有限公司和解。

原定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的新郑市处优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召开。现将新郑市处优商贸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2月7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网络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联系人:高远鹏,联系电话:157*****;邢冰,联系电话:152157*****、0371-28880808),地点不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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