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破76号之一
2022年8月16日,本院根据王若楠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闲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闲人网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闲人网络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无财产可供分配,不能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闲人网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1月15日裁定宣告郑州闲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闲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