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14:28:07
(2022)豫01破85号之一
本院根据董玉峰的申请于2022年9月26日裁定受理河南菱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曾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原定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开的河南菱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召开。现将河南菱工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地点不变。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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