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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切实加强领导 科学安排力量

  发布时间:2004-06-28 09:34:51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是改革顺利进行,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保持稳定的前提。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多措并举,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去年该院被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严打”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郑州中院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院长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重要部署和重点案件院长亲自过问,听取情况,主管院长亲自听审、参与案件的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了业务指导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重点案件督查督办制度等,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五年来,该院审结制假、贩假、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707件,判处犯罪分子87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796万元。

    在此基础上,郑州中院牢牢把握打击重点,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械犯罪和走私、偷税、抗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对河南省读来读去读书社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少鸿等三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被告人李忠启等制售假冒疫苗案等案件的及时审判,严厉惩处了一批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贪利性特点,郑州中院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在依法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全部依法正确适用财产刑,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不到便宜,以彻底摧毁犯罪分子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郑州中院还针对行业犯罪的特点,积极参与金融、烟草专卖等系统的整顿治理活动,为这些行业就如何治理和防范犯罪提供帮助。为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建立了固定联系,定期与其交换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并对一些被害单位进行走访,提高了金融机构的法律意识。

    为通过审判活动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的综合治理,郑州中院一方面加大对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协助行政机关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件,执结工商、技术监督、林业等部门申请执行案件511件,金额达570万元,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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