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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违法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04-06-25 15:36:33


    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有妨害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教育制裁手段。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排除诉讼中的不法妨害行为,保证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诉讼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行政诉讼的应对措施。因此说,妨害诉讼的行为是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没有妨害诉讼的行为,法院就不能采取这类强制措施。

    妨害诉讼的行为,是指诉讼参加人或者其他公民、法人处于阻止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及阻碍或破坏审判人员或依法接受审判机关委托旅行审判职责的人员正常执行职务,扰乱诉讼秩序,妨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的行为。

    构成妨害诉讼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妨害诉讼的行为。如果只有妨害诉讼的企图,没有付诸行动的心里活动,没有造成妨害诉讼的法律后果,就不能认为妨害诉讼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妨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行为人由于其他方面的过失行为不能被认为妨害诉讼的行为。

    3、必须是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包括在审判过程中会执行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即行为人在事前、事后的行为均不构成妨害行为。

    4、必须是诉讼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是指表现在法律的条文中规定的违法行为,没有法律的规定不能认为是妨害行为。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人民法院才能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缺少其中一个,均不能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在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不仅会影响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且会直接侵害公民、法人会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错误采取强制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违法拘传;二、违法训诫;三、违法退出法庭;四、违法罚款;五、违法拘留。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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