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信息任务量化制度。将信息指标分解到庭室,要求各庭室每月向院里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二是落实庭室兼职信息员的选配制度,建立信息工作网络,要求各庭室必须选配一名干警为院兼职信息员。三是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规定庭室负责人为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共同负责本庭室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信息报送延误的,一经发现即给予通报批评。四是落实信息任务奖惩兑现制度。规定所报送信息凡被本院信息载体采用者,将给予适当地奖励,并做为年终考核一项工作的依据。年终完不成信息报送任务基数的庭室,对其负责人给予通报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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