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3日,是郑州市第五十二中开散学典礼的日子,还未从毒鼠强中毒案件的阴影中走出的全校师生,在这个日子里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来自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的法官。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副院长贾曼一、少年庭庭长王燕玲、法官张正钧一行三人,特意赶在暑期来临之前,来为五十二中的学生上法制课。
三位法官通过鲜活的案例,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分析青少年容易步入的心理误区以及可能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向学生们详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特征、共性,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法官们又结合前一段时间学校发生的投毒事件,向学生们讲解了遇到危急事件时该如何处理,例如如何保护现场、如何报警等常识。
法官同时提醒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一方面可以避免不懂法造成的错误行为,另一方也会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暑期,父母上班,学生拥有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提高法律意识就显得更为重要。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的暑假,更希望每个学生可以身心健康的走过自己的青少年路程,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
全校师生认真聆听了法官的讲课,有老师颇有感触的说:要是早请你们来多讲讲课,投毒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为辖区学校上法制课是中原法院的一项传统,仅2004年以来,该院法官已经为辖区10余所学校上法制课,获得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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