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6:55:35


2022年6月29日,本院做出(2022)豫01破申1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载丰香港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河南轶之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采取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案情

河南轶之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祥盛街西50米路南SOHO新干线A座10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5869535E。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工量道具、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磨料磨具、包装材料、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具皮件、办公用品;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咨询;农产品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网上贸易代理。载丰香港有限公司与河南轶之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轶之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载丰香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河南轶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及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发送至邮箱(邮箱:zzzyyshj@163.com)。

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规模、业绩、专职团队储备和构建情况; 

2.管理人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已承办破产清算案件以及破产案件数量; 

5.拟参与本院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三、报名资格及时间 

本次报名限定为郑州辖区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22年7月13日下午17时,有意向成为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单位应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庭提交电子版申请,已达到限制分案标准的管理人无报名资格。

四、选任规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2.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本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办法》。 

4.本院将确定1个管理人及1个备选管理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勤焱 朱琳欣 

电话:0371-69521115 

监督电话:0371-69520715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关闭窗口